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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课标中的“个性”
湖北 陈振林
(作者系湖北省监利一中教师,荆州市学术带头人)
关键词:个性 学 教 发展
内容摘要:高中语文教与学的灵魂是“个性”;这就要求我们的学生有个性地去学,我们的教师有个性地去教,我们的课程设置、评价方式等围绕“个性”有目的地变。
在新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标准》)中,“课程性质”明确指出“高中语文课程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语文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这里,明确地提出了学生“有个性地发展”,其后,围绕“有个性地发展”这一理念,在篇幅并不太长的《标准》小册子中,先后出现了16次“个性”一词。可以说,“个性”是高中语文教与学的灵魂。怎样把握这一“灵魂”呢?这就要求我们的学生有个性地去学,我们的教师有个性地去教,我们的课程设置、评价方式等围绕“个性”有目的地变。
一、 学生有个性地“学”
长期以来,学生的语文学习方式主要是接受性学习,而且是被动的接受性学习。课堂上,教师讲,学生听,学生的大脑只不过是储存知识的仓库。这种被动的接受性学习,由于教师统得过多、统得过死,学生的自主意识无法唤起,学生的主体作用无法得到发挥,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让学生富有个性地学习语文,必须改革接受性学习这种学习方式,变学生被动接受、机械接受为学生主动参与、主动获取,同时还须改变接受性学习这种单一的学习方式统治课堂的局面,引导学生采取一些个性化的学习方式。学生的高中语文学习能否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地发展奠定基础,最关键的还是在学生,在于学生的学习方式。高中学生应该选择怎么样的语文学习方式呢?“语文”课程独特的性质和高中学生年龄特点决定了必须选择适应终身学习的学习方式——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成为这次课程改革的显著特点和一大亮点,它是对传统语文教学重个体轻合作、重接受轻探究、重结果轻过程、重认识轻体验的学习方式的否定和摒弃,真正确立了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地位,这不仅是学习方式的变革,更是教育理念的革命。这种学习方式,学生主体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对学习内容进行自主选择,对学习过程进行自我监控、自我指导、自我强化,并对学习结果进行自我评价,它以弘扬人的主体性为宗旨,把学习看作是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独立性不断生成、张扬、发展和提升的过程,体现了学生对学习的主动性和独立性的并重,在实现学生主体性发展的同时,也使其获得了终身发展的源泉、动力和永不枯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学习方式的改变,是学生个性化学习的关键。 首先,要加强体验性学习。在语文教学中,教师应引导学生充分地读课文,边读边想,进入到课文所描述的情境中去,引导学生调动平时的语言积累、生活积累和感情积累,用心灵去感悟,用心灵去体验,体验课文所表达的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