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2015年5月号第1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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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
“光明观察”2015年5月号第11辑
整理 fcs2002
1. “不拘艾滋疑犯”是一种司法歧视
2. 调侃解放军的风气可以休矣
3. “有位才能购车”须先给开发商套紧箍咒
4.“食品银行”是公益事业的现代化实践
5.学区房是一种任性的“教育股票”
6.公务禁酒不是“禁了白酒可喝红酒”
7. 城市总被淹没,“城市良心”何在?
8. 六一节,那些被父母卖掉的孩子还好吗?
9. “秸秆禁烧”不能一“禁”了之
10.民政部门挪用“救命钱”保障了谁
11. 别让儿童节变成“儿童劫”
12.高校应对学术不端“零容忍”
13. 校园小超市何以能成“红顶”生意?
14. 如何避免“血到用时方恨少”
1. “不拘艾滋疑犯”是一种司法歧视
张西流
身为中央某部委副处级干部的穆林(化名)在微信上联系了一名男子后,携带一小包冰毒前往该男子住处,还未来得及吸食毒品便被民警抓获。由于持有冰毒不足10克,朝阳警方日前对穆林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此外,由于穆林患有艾滋病,警方在当面宣读了处罚内容后,决定对他不予收拘。(5月29日《京华时报》)
公安部门对艾滋病吸毒者不予收拘,看似一种无奈之举,实则是他们手中持有对艾滋病人的“特赦令”。就目前的司法管理制度而言,看守所条例、强制戒毒办法、监狱法等均为公安部门和监狱“拒绝”艾滋病人留下了空间。比如,按照《监狱法》的规定,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不收监。而在笔者看来,司法机关不拘艾滋病人,实际上是对艾滋病患者的一种歧视,而这种由司法机关凸显出来的制度性歧视,比来自社会上的歧视更可怕。
首先,司法机关不拘艾滋病人,放大了社会和民众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试想,连监狱都不敢容留艾滋病人,艾滋病人连做“犯人”的资格都没有了,可见艾滋病的传染性有多强,艾滋病人对社会人群构成的的威胁有多大。司法机关示范性的误导,势必会加重社会和民众对艾滋病人的冷漠和孤立,艾滋病人的生存空间将会更加狭小,生存环境也将更加恶劣。
同时,司法机关不拘艾滋病人,纵容和诱发了艾滋病人的犯罪动机。艾滋病人“法外特权”,成为一块免罪金牌,这让一些艾滋病人在作奸犯科上毫无顾忌,屡屡作案,频频犯罪,成为他们的家常便饭。更为严重的是,司法机关对艾滋病人歧视,无疑是倡导社会群体排斥他们,孤立他们,使他们无法过上正常平静的生活。试想,这种歧视性的“软暴力”,可能会引发他们“破罐子破摔”的逆反心里,更加放纵自己,甚至以扩大传播的极端行为报复社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造成更大的危害。显然,这不是司法机关想要的结果,更不是民众想看到的结局。
因此,消除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我们的司法制度不能缺席。首先应取消相关法律中对艾滋病人的“法外特权”,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完善艾滋病人犯罪收监管理制度,建设并预留艾滋病罪犯监区;更重要的是,建立艾滋病犯罪群体帮教、救助机制,既减少他们对社会的危害,同时也让他们在社会关爱中获取新生的希望。(张西流)
2. 调侃解放军的风气可以休矣
曾成英
最近,随李克强总理出访拉美的青年作家蒋方舟火了。一则她于2011年8月31日发的微博被爱好“考古发掘”的网友给扒了出来,并瞬间引爆网络,成为衡量公众人物言论自由的一把标尺。
“怎么可以拿解放军开涮,去抹黑他们”,不少网友指出,这条微博不仅尺度大,而且“毁三观”,太任性,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悖甚远,传播了负能量;蒋方舟作为一名深受广大青年读者喜欢的作家,在公共场合调侃解放军,这不与前段时间毕福剑事件一样性质恶劣吗?
围绕这条微博,网友的吐槽点主要有两点:一是以带“色”的叙事化情节描写,过于低俗,有博取眼球之嫌;二是以“挡枪子儿”的主观臆断与腹黑揣度,将官兵关